為鞏固我市依法全面清理取締城區非法載客電動(人力)車成果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江西省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>辦法》、《江西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,經研究決定,從2015年8月6日起,嚴厲打擊城區一切非法載客電動(人力)車,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2z7豐城網絡問政
一、本通告所稱非法載客電動(人力)車,是指非法載客的人力蹬士、拐的、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。2z7豐城網絡問政
二、本通告所指城區范圍為:劍光、劍南、河洲、孫渡四個街道轄區內的所有道路,高新園區、循環經濟園區主干道路。2z7豐城網絡問政
三、市城管、公安、交警、交通、運管等部門將組織聯合執法隊伍,24小時上路嚴厲打擊在城區非法載客的電動(人力)車,一經發現,強制扣車、無償處置。2z7豐城網絡問政
四、對妨礙執法或擾亂公共秩序的,由市公安部門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予以處罰;涉及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,將移送相關部門處理。2z7豐城網絡問政
豐城市清理取締城區非法載客
電動(人力)車指揮部
2015年7月29日